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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海波律师 何海波,男, 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现年41岁,法学、经济管理双本科学历,资深公司法律顾问、金融、民商合同、建筑房地产、刑事辩护领域专业律师,民革党员,雁峰区政协委员;执业18年来,承办了一系列具有广泛社会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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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何海波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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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债务

债权债务如何概括转移

  想要知道债权债务如何概括转移?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债权债务如何概括转移的有关知识点,下面,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债权债务如何概括转移?具体有哪些条件,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?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小编如何说的。

 

   一、意定概括转移

  根据《合同法》第八十八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,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。

  1、债权人转让权利的,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,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。

  2、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,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,可以向受让人主张。

  3、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,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,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,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。

  4、债务人转移义务的,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。

  5、债务人转移义务的,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,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。

  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、登记等手续的,依照其规定。

  二、法定概括转移

  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九十条规定,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,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,履行合同义务。

 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,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,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,承担连带债务。

 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、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、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,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。”

  三、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指什么

 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、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,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。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,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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