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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海波律师 何海波,男, 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现年41岁,法学、经济管理双本科学历,资深公司法律顾问、金融、民商合同、建筑房地产、刑事辩护领域专业律师,民革党员,雁峰区政协委员;执业18年来,承办了一系列具有广泛社会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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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何海波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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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辩护

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决定收监执行的条件是什么

  收监执行作为刑罚的一种量刑比较重要的行为之一,它可以在缓刑出现一些特殊情况的时候给人民法院提供选择。那么,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决定收监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呢?缓刑决定收监执行的种类又有哪一些呢?我相信你对这些问题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。

   一、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决定收监执行的条件是什么

  社区服刑人员在缓刑、假释考验期限内,或者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依法撤销缓刑、撤销假释、决定收监执行:

  ①犯新罪、有漏罪的;

  ②被劳动教养、收容教育、收容教养、强制隔离戒毒、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。

  ③被治安罚款或者治安警告,情节严重的。

  ④被治安罚款或者治安警告,虽不情节严重,但被社区矫正记过一次或者社区矫正警告二次的。

  ⑤被社区矫正记过二次、或者社区矫正警告三次,或者二项累计三次的。

  ⑥涉嫌的新罪、漏罪经查仅构成违法行为,公检法机关撤销案件、不起诉、撤回起诉、准予撤回起诉、按撤回起诉处理的,公安、司法行政机关对此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、处罚,达到上述规定次数的。

  ⑦有其他违法行为被处罚,或者上述处罚虽未达到规定次数,但人身危险性增大,社会反映强烈的。

  二、收监执行的种类和条件

  (一)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、无期徒刑、有期徒刑、拘役的罪犯。

  1、必须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判决的罪犯。

  2、判决的刑罚必须是实刑。

  3、管制、缓刑(除死缓外)、监外执行、劳动教养、收容教育、收容教养、强制戒毒等不属于收监的范畴。

  (二)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,否则,就要宣告撤销缓刑,执行原判刑罚(即收监执行)。撤销缓刑的情形有以下三种:

  1、缓刑期间再犯新罪。这里的新罪,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,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,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。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,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,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。

  2、缓刑期间发现漏罪。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,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,没有认罪伏法和真诚悔罪,应当依法撤销缓刑,对漏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。

  3、缓刑期间严重违法。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,在缓刑考验期内,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,情节严重的,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,收监执行原判刑罚。

   三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由哪个部门执行

  公安局执行,涉嫌犯罪,撤销缓刑,和新罪一并处理。数罪并罚 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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